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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生化学纤维申请GRS认证标准

发布时间:2021-07-26 浏览量: 分享:
GRS认证中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”是采用废旧化学纤维、纺织品或其他废弃的高分子材料,经物理开松后重新使用。如经熔融或溶解后进行纺丝,或将回收的高分子材料裂解成小分子重新聚合再纺丝制得纤维。由于用废旧纤维为原料制造纤维,实现了再生,故又称再生化学纤维。

再生聚酯纤维,以回收废旧可乐瓶为原料,PET宝特瓶经去瓶盖脱标签水洗分类粉碎浮选等处理过程,可制成PET碎片经造粒制成切片CHIP熔融抽丝等加工处理后,制成再生涤纶长纤维。

再生涤纶纤维申请GRS认证标准:

1:消费后再生材料:由家庭或商业、工业和机构设施作为最终产品用户产生的、不能再用于其预期用途的材料。包括从分销链中回收的材料。即由消费者消费后再回收利用的材料。

2:消费前再生材料:在制造过程中从废物流中转移出的材料。排除某些材料的再利用,如返工、再研磨或在加工中产“生并且在同一加工过程中会被重新使用的残余料。即不经过消费者消费的再回收利用的材料。

3:再生比例:产品或包装中以质量计的回收材料的比例。只有消费前和消费后材料才被视为回收含量。

被认证过的组织:

1、从认证机构处获得认证产品GRS标识。

2、可使用于认证的产品。

3、非认证的组织从被认证过的组织拿产品,非认证组织不可直接使用GRS标识于该产品。

4、被认证过的组织拥有当前有效的证书,可以在产品外的资料方面声称有GRS认证。

5、当GRS标识靠近产品信息时,若不是生产是100%GRS认证,GRS标识必须清楚地说明不是所有产品是GRS认证过的。

非认证过的组织:

1、品牌商和零售商只可以将GRS标识用于供应链末端被认证过的产品,若卖给其它零售商,原先的品牌商和零售商必须被认证。

2、只有认证给过的组织可以在最终产品上使用GRS标识,如果品牌商或零售商打包或贴标产品,它必须被认证。

3、GRS标识可以在脱产沟通的网页、印刷、引导标示中使用。

4、当GRS标识用于特定产品,应遵从标识设计要求和按B部分规定的贴标要求。